日前汇配资,经简阳市委批准,简阳市纪委监委对简阳市禾丰镇原党委委员、副镇长刘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刘俊背弃初心使命、丧失党性原则,私欲膨胀,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廉洁意识淡薄,违规经商办企业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实施、协调推进、验收拨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数额巨大。
刘俊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简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简阳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俊开除党籍处分,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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